北塔一服裝店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被處罰
2024-10-25 10:28:21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禎媛 | 作者:任航 鄧金華 | 點擊量:11011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任航 鄧金華)近日,邵陽市北塔區消防救援大隊對一服裝店未經消防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人民幣壹萬零壹佰元整的罰款。
前期,大隊消防監督員在對邵陽市北塔區蔡鍔路與龍山路交匯處西南角中馳一城三期3#1層0001011號的蘭衣庫服裝店(個體工商戶)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擅自投入使用、營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四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大隊給予邵陽市北塔區蘭衣庫服裝店(個體工商戶)罰款人民幣壹萬零壹佰元整的行政處罰。北塔區消防救援大隊提醒您: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申請人可自主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也可通過場所所在地的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向消防救援機構依法申請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取得消防救援機構許可后方可投入使用、營業。
下一步,北塔區消防救援大隊將持續加大檢查力度,以高標準、嚴要求進行監督執法,嚴懲消防違法行為,為確保轄區消防安全保駕護航持續發力。
責編:李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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